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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屋拆迁律师:房屋被违法拆除之后,如何申请赔偿?
在确认了强拆行为违法之后,那么,被征收人就可以拿着已经生效的强拆违法的判决,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二项和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其劳动权、相邻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这里需要大家注意的是,申请赔偿的期限只有短短两年的时间,所以,大家一定要在这个期限内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避免错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司法赔偿案件适用请求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 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时效期间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
在拿着已生效的判决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赔偿后,一般赔偿义务机关需要在法定的期限内对被征收人作出赔偿决定。不过,实践中,很少有赔偿义务机关能按法律规定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被征收人不作出任何的赔偿决定。针对这种情况,那么,被征收人可以便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
根据《国家赔偿法》中的规定,赔偿义务机关在规定期限内未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然了,对赔偿义务机关作出的赔偿决定不服的,也是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之诉的。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说的是,房屋被强拆之后,千万不要与相关部门打冷战,或是带有激动情绪的去找相关部门讨要说法,有的人情绪一激动,就会采取暴力行为,这其实是不利于自己的,反而会给造成更大的麻烦。所以,在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可以马上搜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只要自己的房屋是合法的,且有证据证明是被相关部门在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的情况下拆除的,那么,通过法律途径,我们就有很大的希望获得赔偿,这点大家一定要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