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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没有给予补偿,未签订安置协议,土地却被占用了怎么办?
发布日期:2023-09-04点击率:183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没有给予补偿,未签订安置协议,土地却被占用了怎么办?

  面对相关部门在没有给予任何补偿,没有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直接占用了自家土地的行为时,要怎么办呢?

  1、投诉、举报

  在土地征收过程中,如果遇到相关部门在没有发布过任何法律文件,也没有给自己签订任何补偿安置协议,给予自己各项补偿费用的情况下,就直接占用了自家承包地时,被征收人首先要做的就是要保持冷静,然后向相关部门投诉(包括拨打12345、12336等电话),要求他们对违法征地行为进行查处。虽然说,遇到违法征地,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不一定会有效果,但是凯诺律师建议大家也要试一试,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投诉举报时,千万不要夸大其词,一定要实事求是,另外,对于投诉、举报电话也要进行录音,这以后可作为我们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时的得要证据。

  另外一点就是建议被征收人不要将所有的精力、希望都放在投诉举报上,我们前面已经说了,投诉、举报只是起到一个辅助的作用,通常情况下,被征收人的投诉不是石沉大海,就是被相关部门推来推去,所以,这里凯诺律师再次提醒大家,千万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投诉、举报上面,一旦长时间(反复投诉),不仅问题得不到解决,反而还会错过维权期限。

  2、以书面的形式申请查处

  在得知自己的土地被相关部门违法占用后,被征地农民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查处,要求有关部门对相关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及《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自然资源部门既对保障农村村民在土地征收过程中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负有责任,同时也具有对未批先占、拆分审批、少批多占等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法定职责。

  3、拍照、录像

  再者就是,土地被违法占用以后,被征地农民一定要及时地报警,尤其是在不知道被给强行占用的情况下,报警是很有必要的,其次就是对违法占用土地的现状进行拍照、录像,如果自己当时在场,在拍照、录像时,一定要将指挥人员或是其他相关部门的人员给拍摄进去,这可以作为我们日后维权的重要证据。

  4、尽快提起行政诉讼

  在投诉、举报或是申请查处等一系列维权程序后,如果相关部门并没有就自己投诉的事项或是申请查处的事项进行回复,且也没有作出过任何的书面答复等,那么,建议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上一级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只有短短的60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只有6个月,所以,大家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时间,避免错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