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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著名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这两点一定要牢记
发布日期:2023-03-30点击率:235

  北京著名拆迁律师:征地拆迁中,这两点一定要牢记

  征地拆迁是一项涉及众多人民群众利益的大型活动,因此,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的征收,征收方都应当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开展征收工作。也就是,征收与补偿过程中,应遵循“依法征收、合理补偿、科学安置、公平公开”的原则,该给的补偿一项都不能少,该是多少补偿标准就是多少补偿标准,不能无缘无故被缩减等等。

  但近日有多位网友从后台咨询律师说,自己家的住宅因项目建设被征收了,征收方给予的补偿是每平方米七、八百元,没有安置补助费、没有土地补偿费等,让自己现在签订协议后,可以拿到一点搬迁奖励费,但这位当事人自己觉得补偿非常不合理,而且也没有宅基地的补偿费,所以自己便没有签订协议,也没有搬迁,现在村委会口头上告知自己,要尽快拆除,否则要被强制拆除了...

  而另一位当事人则咨询律师说,家里拆迁后,征收方与自己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了,本来一切都进行的特别顺利,说好第二天签订协议,但是到第二天的时候,征收方反悔了,说什么也不签订协议,征收部门的人委托村委会告知自己说,此前谈的补偿标准不符合法律法规,双方需要重新再谈一次,但是第二次谈的补偿标准,明显比第一次要低很多,所以自己当场拒绝了再次谈判,现在,已经过去很长一段时间了,征收方仍然没有找自己就补偿事情再次协商。

  除此以外,还有一位云南的当事人也遇到了拆迁问题,其的养殖场因占地修路被征收了,起初因补偿不合理,就没有签订协议,后来经过多次协商,征收方答应了这位被征收人提出的要求,但却要求这位被征收人先签订空白的安置补偿协议,由于不了解征收,所以便没有想太多,然后就在空白协议上面签了字,而且,这位被征收人还想着,行政机关作为征收主体,肯定会履行自己的承诺,但让这位当事人没有想到的是,自己不仅没有拿到相应的拆迁补偿,而且连养殖场也被相关部门给强制拆除了。

  实践征收中,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太多了,我们这里就不一一给大家列举出来了,不过,作为被征收人,如果不想在征地拆迁中吃大亏,以下这两点一定要注意了

  一、征收方的花言巧语能不信就不信

  在征地拆迁中,有的征收方为了能尽快实现征收工作,经常会对迟迟不愿签订协议的被征收人采取各种手段,比如常见的断水、断电、强拆等。不过,随着人们对法律意识的提高,相关部门的一些逼迁手段也在不断地提高,比如知道断水断电这些行为肯定都是不合法的,所以,便针对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玩起了花言巧语的游戏。

  也就是说,在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满意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征收方便先口头上答应被征收人提出来的要求,比如承诺让被征收人先选安置房位置,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可以给予比别人都高的拆迁奖励费,或是,额外再给予其更高的土地补偿费等,但若想拿到这些,被征收人就必须先签订一份空白协议。

  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一听到征收方要给予自己特别高的奖励费或是其他补偿费时,便会马不停蹄的,不管协议是否是完整,就在协议中签上自己的大名,直到过了很长一段时间,别人都拿到了相对合理的补偿之后,才发现自己上了征收方的当,但此时,由于自己已经签订了协议,协议已经产生了法律效力,所以,最后也能接受这样的补偿结果。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征收方的花言巧语一定不要信,只要相关的内容没有完完全全落实在书面协议上,无论对方说得多么好听,都不要信息,避免自己把自己推向万丈深渊。

  二、补偿不到位,不搬迁

  除了要注意上述说到的一点之外,补偿不到位,不搬迁这一点也要引起大家的重视。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有许多征收人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签订协议后,往往会出现毁约等情况,而有的征收方还往往以已经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等为由,要求被征收人尽快搬迁。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无论自己有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只要拆迁补偿没有拿到手,日后生活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那么都建议广大被征收人不要马上搬迁,否则就会对自己非常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