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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2023年征地拆迁中,这三大类证据一定要收藏好
发布日期:2023-01-11点击率:262

  征地拆迁一般事关被征收人切身利益,所以在补偿安置过程中很容易出现矛盾纠纷,比如拆迁方不履行补偿安置协议,补偿标准未按照法律法规、实际情况制定,评估报告未选择对被征收人有利的方式,拆迁补偿被截留,征收方以各种理由降低拆迁补偿,房屋被强制拆除等。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无论出现哪一种问题,对被征收人来说都是非常不利的,所以在遇到影响自身利益的纠纷时,凯诺律师还是建议广大被征收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也就是说在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不过,不管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在向法院提起诉讼前都需要准备充分,也就是要准备好可以推翻相关部门违法行为的证据,而且多数情况下,法院主要也是依据证据做出决定,如果没有证据,或是证据不足,没法用现有的证据来证明对方存在违法行为,那么就算我们的合法权益确实遭受到了侵害,也可能很难会有一个好的结果,所以在行政诉讼中,证据是非常重要的。那么,被征收人需要收集哪些证据呢?其实征地拆迁中的证据无非就是以下这三大类

  第一类,只有被征收人才拥有的证件

  事实上,在征地拆迁中证据有很多,只要被征收人足够细心,有较高的警惕性,那么就不怕收集不到证据,或是证据会有所丢失。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本身就拥有的证据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户口本、规划许可证、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的证明等。

  这些证件被征收人一定要保存好,如果原件丢失,一定要尽快地补办,这些文件在征地拆迁中会起到很大的作用,尤其是在遇上拆迁纠纷时,只有拥有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那么我们才能证明该房屋是我们的,且该房屋属于合法房屋。

  另外,额外地提醒大家一点,不要轻易地将上述这些文件给征收方,一旦在补偿还没有落实之前就将这些文件给征收方,那对被征收人来说是很不利的,所以,无论如何,各种证件的原件一定要保存好,留在自己身边。

  第二类,征收方下发的一些文件

  其次,征收方下发的一些书面文件也是可以当作证据用的,被征收人千万不要觉得这些文件对自己没有多大用就收集了。比如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评估报告、土地现状调查表,或是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的补偿决定,针对没有产权证的房屋,对当事人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或是限期改正书等,这些文件对被征收人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在收到或是看到这些文件时,一定要拍照留证,一是拍完照之后可以回家再细研究补偿标准是否合理,自己家有没有在拆迁范围内等,二是,对补偿标准不满意,被征收人可针对补偿安置方案提出自己的意见,且也可作日后提起行政诉讼时的重要证据。

  实践中,如果征收方没有发布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也没有做出其他的书面文件,那么,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有关部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有关部门公开与此次征收相关的征地拆迁信息。

  倘若有关部门不予公开或是答非所问,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针对他们的不作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类,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

  最后就是一些照片、录像等。房屋被征收以后,建议被征收人要对房屋整体结构进行拍照、录像,包括里面的房屋结构,外面的房屋结构等,最好拍全面一点,然后对自己家里物品进行清点,列个清单保存好。实践中,有的征收方通常会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会趁机强拆房屋,所以,对强拆后的房屋也需要进行拍照、录像,然后报警,保存好通话记录,如果自己就在强拆现场,那么尽量将强拆人员拍进去,尤其是指挥人员,这是很关键的,只要有这些照片、录像,那么我们便可以判断出是谁强拆的房屋主体,然后我们可具有针对性地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他们的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他们赔偿。

  总之,凯诺律师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事关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被征收人一定要提高警惕,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或是房屋被强拆,补偿不合理等,那么就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只有手里有证据,那么我们的合法权益才能进一步地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