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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以租代征”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既然法律法规上都明确规定“以租代征”是不合法的,那么相关部门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批准占用土地建设,或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土地,村委会擅自将农村集体土地出租给单位、个人等的行为自然就会受到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出让、转让使用权或者出租等方式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要是严重的话,可能还会有更严重的处罚。
出现“以租代征”的土地违法问题,村民应当要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土地是国有最为宝贵的资源,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违反法律法规占用土地进行建设,作为农村村民,如果遇到相关部门通过以租代征的方式占用土地或是村委会在未经老百姓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农村承包地出租给相关部门、单位或个人,与租赁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那么村民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也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土地租赁合同,要求他们退还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