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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征收律师:集体土地上的空地、院落如何补偿?
对于集体土地上的空地、院落补偿标准,根据《土地管理法》中的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从上述的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土地的补偿费还是其他的补偿费,其补偿标准都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来确定,但究竟能获得多少补偿,没有统一的标准,大家可以在各地相关的网站上查询一下。
总之,凯诺律师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关系到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在土地征收中遇到相关部门以各种理由不予院落、空地的补偿,或是发现征收方未按照法定程序违法征收,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及时地采取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