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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中院跨地执行征地补偿款
(通讯员李旭东 张志峰)近日,临汾市中院执行局一行人赴运城市协调处理一起涉农民征地补偿安置案件。经过调解,该案得到了妥善处理,矛盾得以化解。
该案的申请人是某区曲某一家五口人,诉讼请求某区政府就征收其土地履行补偿安置职责,判决书依法支持了其诉讼请求。由于行政案件异地管辖的原则,当事人需要来往临汾、运城两地,为了解决当事人诉累、交通费用负担,争取一次性解决问题,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临汾市中院执行局庭长杨霞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运城市某区政府的相关人员在当地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就土地被占征用补偿款的事宜进行了协商,执行局庭长杨霞从法律和情理角度分别向双方当事人释明,同时也深切表达了对失地农民未来生活状况的关心,希望某区政府尽快就被征收的土地合理进行补偿,人民的满意才是对政府工作最好的评价,政府要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问题,解决群众面临的困难,确实为群众办实事。
经过调解,双方均表示理解,并就案件执行达成了一致意见,某区政府表示将合理解决土地征收补偿问题,及时回复申请人。
来源:山西法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