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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城市快速发展
秦皇岛的海岸线
也发生着巨大的变化
作为秦皇岛市的核心生态资源
海岸和沿海防护林
重要性不言而喻
容不得任何人非法开发破坏!
1月1日起
秦皇岛这些区域
全面禁止开发建设活动!
历经四载、五次审议,《秦皇岛市沿海防护林条例》于2020年11月27日经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本市下列区域范围内的沿海防护林林地为禁止开发区域,严禁不符合沿海防护林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一)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开发区域;
(二)国家、河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的禁止开发区域;
(三)沿海国家特殊保护林带;
(四)自海岸高潮线起向陆地延伸一千米范围内的国有有林地和划定为公益林的非国有有林地;
(五)沿海国有林场范围内的有林地;
(六)市人民政府根据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认为应当禁止开发的区域。
立法保护
秦皇岛将严于国家标准!
秦皇岛市通过立法对沿海防护林
实行严于国家标准的特殊保护
沿海防护林不仅有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涵养水源、防灾减灾等重要作用,而且已经成为沿海岸线一道亮丽的风景,是秦皇岛市核心生态资源。
划定区域范围内
这些行为,全面禁止!
(一)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建坟、修建建(构)筑物等毁坏林木和林地的行为;
(二)非法采伐林木的行为;
(三)在幼林地砍柴、毁苗、放牧的行为;
(四)向林地排放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污水、污泥,以及可能造成林地污染的清淤底泥、尾矿、矿渣等行为;
工作成效
纳入领导任期考核
《条例》实行以森林保有量和森林质量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工作成效纳入人民政府领导任期考核内容。
此外,《条例》对破坏林地资源、保护标志、林业生长环境和违反临时用地要求、毁坏林木、非法采伐以及公职人员失职渎职等行为明确了罚则。
海蓝沙金,莲蓬绿柏
夏观鸟听海,纵览日出奇观
大自然对小岛如此恩惠
让我们得以领略这片壮丽山海
绿水青山,才是金山银山
这样的小岛,需要我们一同守护
来源:秦皇岛政府网、秦皇岛新鲜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