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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征地补偿款分配家人反目成仇,镇巴法院多元解纷止干戈
9月21日,镇巴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干警联合司法局干部、鹿子坝社区干部,成功调解一起发生在家庭成员内部间的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
本案中原、被告均系鹿子坝社区村民,被告程荣强系二原告之子,结婚后分家另过,二原告将自1983年承包的部分土地分给被告,2014年政府征地修建移民安置点,征收了被告承包的部分土地并将补偿款转至被告账户,之后进行了土地确权,并向被告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二原告认为被告被征收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系二原告所有,应分得补偿款共计36000元,原、被告双方因此事发生纠纷,经镇、村干部多次协调无果,亲人反目成仇。
二原告均已过80岁高龄,原告齐应菊行动不便,行动需架双拐,因此事多次到各部门反映,与被告矛盾激化,经常采取辱骂,烧香诅咒等方式对被告进行精神伤害,双方关系降至冰点。经法院审理后,承包法官考虑到本案当事人系一家人,从维系原、被告之间的亲情关系出发,决定尽量以调解手段化解此纠纷。
9月21日,承办法官赶往鹿子坝社区,联合鹿子坝社区及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干部对原、被告进行释法析理,从情与法的角度分别对原、被告做思想工作,历经3个多小时,被告同意支付二原告经济补偿金6000元,纠纷得以成功化解。(文中程荣强、齐应菊均系化名)来源:陕西法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