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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上午,《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在南昌举行,中国江西网记者从会上获悉,《意见》已于近日出台,围绕治理有效,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提出要强化涉农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工作的犯罪。
据了解,《意见》共分七个部分,重点围绕三大板块,对全省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战略。
省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罗军介绍,围绕产业兴旺,保障振兴农业农村经济,《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生产经营活动的犯罪行为,切实保障农业结构调整产业优化升级和着力服务质量兴农战略;
围绕生态宜居,打造宜居美丽乡村,《意见》要求,依法惩治破坏农村生态环境犯罪,持续推进公益诉讼,践行生态环境司法修复机制;
围绕乡风文明,服务乡村文化建设,《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犯罪、黄赌毒犯罪、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铲除破坏乡风文明的犯罪“毒瘤”以及深入开展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积极营造乡村法治文化氛围;
围绕治理有效,提升农村社会治理水平,《意见》要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及加快推进“12309检察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服务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服务平安乡村建设;强化涉农领域民事行政诉讼法律监督,严厉打击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工作的犯罪以及加强支持起诉工作,为农村企业、乡镇企业或农民个人,积极提供法律帮助;
围绕生活富裕,提高农民幸福感,《意见》要求,加强单位和组织定点帮扶工作,全力服务脱贫攻坚战。要充分发挥“爱群工作室”等检察品牌作用,积极为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心理矫治等服务。来源:中国江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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