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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土地征收律师:在征地拆迁中,怎么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
在征地拆迁中,对被征收人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拆迁补偿了,所以在对补偿标准有异议,认为补偿标准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之后征收方可能就会为了推进征收工作找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希望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能达成协议。
协商补偿阶段可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所以被收人一定要把握好这个机会。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如何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展协商才不会导致自己的权益不被侵害,或者是权益不受损呢?下面凯诺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为大家整理出了以下几点
一、不要拒绝征收方主动找上门来的谈判机会
一般情况下,如果被征收人因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话,征收方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可能就会主动找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对被征收人来说是提高补偿标准的一次机会。只不过,实践过程中,有的被征收人在补偿不合理的情况下,往往会认为,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根本没有任何的意义,补偿标准是他们制定的,即使协商,也不见得他们就会提高补偿。因此往往会直接拒绝征收方主动找上门来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的要求。
但事实上,直接拒绝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的要求,对被征收人来说没有一点好处,而且还有可能会错失一次提高补偿的标准。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建议大家,对于征收方主动找上门来的谈判机会,千万不要一味地拒绝,作为被征收人,哪怕有一点提高补偿的机会都不能放过,虽然与我们谈判的主体是相关部门(或者是相关部门委托的房屋征收部门等),我们都要积极的接受谈判。
二、千万不要狮子大开口
遇到征收方主动找上门来的谈判,千万不要觉得征收方就会一味地退让,虽然是征收方主动找你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但其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推进征收工作进程。也就是说,被征收人在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时,需要保持一定的理性,不要狮子大开口,不要跟征收方索要超出房屋本身价值的补偿,这反而会适得其反。
实践中,许多老百姓在征收方主动找自己谈判时,往往会狮子大开口,可一旦提出的补偿条件过高,征收方则很可能就会觉得没有必要谈下去了,甚至还有可能会认为,被征收人有点无理取闹,最终导致谈判彻底失败。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再次提醒大家,在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时,一定要提前了解好自己家的房屋情况,也就是房屋市场价值,然后再理性的跟征收方进行协商,避免最后无疾而终。
三、不要马上告诉征收方自己心中的价格
虽然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是提高补偿的一次机会,但是在就补偿事宜进行协商时也是有一定的技巧的,被征收人千万不要瞎谈,否则就很有可能直接谈崩。比如在征收方主动找自己协商补偿时,千万不要征收方一问你想要多少补偿时,就直接告诉征收方自己想要多少补偿,这对被征收人来说是十分不利的。
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如果被征收人直接告诉征收方自己想要多少补偿时,征收方则会在被征收人说出的补偿的基础上再进行压缩,一旦你说的补偿标准比征收方想的还要低,那么征收方就有可能会抓住被征收人的弱点,再降低征收补偿标准,倘若被征收人说的较高的,征收方则就有可能会认为,被征收人比较强硬,补偿可能也谈不下来,所以就直接放弃与被征收人进行协商了,让被征收人直接去打官司。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遇到补偿不合理时,千万不要征收方一问你想要的补偿标准,就直接告诉征收方,被征收人可以在协商补偿时,让征收方主动多说,自己则多听少说,一来可以通过征收方的谈话的方式和语气来判断征收方是否有意提高补偿标准,二来也可以打量一下征收方是否是来诚心谈补偿的。
四、及时了解征收方的举动,及自己家房屋的情况
在与征收方谈判之前,被征收人需要格外关注征收方的一举一动,同时也要了解自己家房屋真实的情况,比如房屋面积,房屋权属,房屋的市场价值等等。只有自己了解清楚了,那么在与征收方进行协商补偿时,就会应对自如,不会被征收方几句话就带偏。
总之,凯诺律师需要告诉大家的是,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那么除了要注意日后的谈判事宜之外,也要及时地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谈判时的录音,及相关部门发布的文件等,为日后维权早做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