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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土地纠纷律师:征地批复超过这个期限,需要重新申请,否则属于违法占地
发布日期:2025-01-02点击率:24

  北京土地纠纷律师:征地批复超过这个期限,需要重新申请,否则属于违法占地

  事实上,办理农用地审批手续,拿到有权批准机关作出的征地批复文件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结合现在的法律法规来看,若想将农村集体土地,甚至将永久基本农田想要转为建设用地,拿到征地批复往往需要经过很多道程序。

  比如征收方必须要完成征收前置工作,即依法履行了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征求老百姓意、见、土地现状调查,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达成了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同时将土地补偿费、安置补腘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费用全部落实到位。

  也就是说,只有征收前置工作落实到位了,那么申请征地之后,有权批准机关才会依法作出征地批复文件,若相关征收程序未完全落实到位,尤其是补偿未落实,按照法律上规定的,征收方就拿不到批复文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有关费用未足额到位的,不得批准征收土地。

  所以,从实践过程中来看,拿到征地批复通常都是少数,更多的是拿不到征地批复文件,就实际占用了土地。那么,只要征收方公布了征地批复文件,那是否就意味着征收行为就一定合法呢?事实上,并不是的,虽然土地征收中,不能没有征地批复文件,但是被征收人在看到征地批复文件之后,也要审查。

  诸如我们前面所讲,很多情况下,征收方都无法在很短的时间内拿到征地批复文件,所以,为了推进征收工作,极个别的征收方就拿着几年前相关部门作出的其他征地批复文件来充当此次的征地批复文件。这里之所以要用充当,是因为并不是只要是征地批复文件,它就一定适用于所有的征收项目。

  想必大家都知道,每个征收项目用地面积,以及用途范围都不尽相同,而且征地批复文件,它是一位有有效期限的文件,并不是永久性文件,一般情况下,征地批复的期限为两年,如果该征地批复文件过了两年,那么从原则上来说就失去了法律效力。

  所以,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土地征收以后,一定要看征收方拿到的征地批复文件落款处的日期,如果该征地批复文件作出时间已经超过了两年,那么该征地批复文件就是无效的,倘若此时,征收方依据该征地批复文件已经实际占用了土地,那么被征收人可以马上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要求有关部门针对此次非法占地行为进行查处,尤其是在被征收人任何补偿都没有拿到的情况下。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的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手续批准后,满2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

  总之,凯诺拆迁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土地征收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一定要注意征收细节,尤其是征收方有没有依法发布具体的征收文件,征收文件是否合法有效,一旦发现征收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比征地批复文件超过了两年有效期,那么被征收人一定要马上收集证据材料,马上咨询专业律师,如果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尽快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免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