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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纠纷律师:拆迁协议中什么内容都没有,能签吗?被征收人要怎么办?
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征收方在与被征收人就补偿事宜协商好之后,需要与其签订一式两份的书面协议。有了书面协议,既可以督促征收方履行自己的补偿职责,同时被征收人手里也就多了一份保障。
不过,需要额外提醒大家,这一份书面协议上必须要有具体的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同时还要有具体的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违约责任等等事项。
然而实践过程中,有不少被征收人反映说,自己家房屋被征收以后,其就具体的补偿事宜与征收方进行了协商,几番波折,征收方答应了自己提出来的条件,并且承诺只要签订了补偿安置协议,交出房屋,就会让其先选择安置房。
但是征收方拿来的拆迁协议上面,却什么内容也没有填写,所有的重要内容都以空格的形式来代替,很显然这份协议是不符合法律要求的,而且,只要协议上面没有双方协商好的具体事项,无论征收方口头上答应的多么爽快,对被征收人来说都具有很大的风险。
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如果被征收人遇到了征收方要求自己签订空白协议的情况时,要怎么办呢?凯诺律师就结合自己的办案经验总结出了以下几点,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拒绝签订
在遇到相关部门让你签订什么都没有的空白补偿安置协议时,被征收人一定要拒绝,以免让自己陷入他们布置好的陷阱里。因为从实践过程中来看,一旦签订空白的补偿安置协议,那么,征收方很有可能就会拒绝履行自己所承诺的所有事项,既没有高额的奖励费,也没有按约定交付安置房,甚至还有可能会反口咬定是被征收人自己愿意签订的,将这一切全部怪罪在被征收人头上来,那这真的就会让被征收人赔了夫人又折兵。
二、收集证据
当你所看见的协议是空白的时候,当相关部门迫不及待地让你签上自己名字的协议是空白的时候,被征收人应该要明白,此协议签订不得,只有拒绝签订这样的协议,那才有可能在以后的维权过程中获得合理的补偿。不过,在拒绝签订空白的补偿安置协议后,被征收人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这些证据中包括相关部门下发的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文件,如果有双方协商补偿时的录音,那更有利于被征收人日后维权。
倘若相关部门非要强迫你签订空白协议,建议被征收人最好从相关部门口头答应你所提出来的条件开始,到双方签订空白协议整个过程,记得要全部录下来,以免日后相关部门不承认,不实现自己所承诺的事项。
三、马上咨询律师
空白协议在征地拆迁中并不陌生,签订空白协议的人也不少,但是因签订空白协议而迟迟没有拿到补偿、没有拿到安置房的人也是大有人在,所以,在这里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如果遇到空白协议,广大被征收人一定要先咨询专业律师,最好不要马上动笔签上自己的大名,一旦签订,那对被征收人会有很大的风险。所以,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弄清楚具体的情况,看看里面是不是存在猫腻,如果没有猫腻,那么则可以放心的签,倘若经过律师分析,可能存在猫腻,为了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也不应马马虎虎地就签。
凯诺律师最后再强调一次,征地拆迁事关被征收人切身利益,所以,在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之后,一定要审查协议上的内容是否是此前协商好的,如果不是,或者什么内容也没有,那被征收人一定要对此提高警惕了,对于这样的协议能不签就不签,避免日后征收方毁约,不认账,拒绝履行自己的补偿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