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行政律师网—北京行政律师—北京凯诺律师联系我们 | 加入收藏

法律热线:010-53359288 / 18601155977

标签:行政律师  著名行政律师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在征地拆迁中,房屋被违法拆除之前肯定会收到这三个文件?
发布日期:2024-09-10点击率:52

  北京企业拆迁律师:在征地拆迁中,房屋被违法拆除之前肯定会收到这三个文件?

  在征地拆迁中,房屋被违法拆除的情形想必大家都已经司空见惯了。虽然《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等其他相关的政策文件中都明确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实施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的,征收方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推进征收工作,不可以采取任何方式威胁,强迫被征收人搬迁,在征地拆迁中,要保障被征收人所有的权益,包括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等等。

  但是实践过程中,由于征收项目大,涉及人数多,且面积广,所以法律上规定的征收程序,往往落实不到位,征收程序落实不到位,那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自然是得不到保障,这也就为日后出现各种拆迁补偿纠纷埋下了伏笔。

  想必大家都知道,征地拆迁中,老百姓最在乎的就是拆迁补偿了,所以,拆迁补偿一旦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则,无法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的生活水平,那被征收人自然是不愿意就补偿事宜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而且同时,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还会出现一系列不利于被征收人的事情,比如征收方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或是将房屋认定为危房,要么就是对被征收房屋断水、断电,阻断被征收人回家唯一的道路等,有的征收方甚至还会直接将被征收人的房屋采取强制拆除行为。

  事实上,房屋被强制拆除,对被征收人来说就失去了唯一的谈判筹码,所以,在征地拆迁中,若想争取合理的补偿,我们就要尽可能地守住我们的房子。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如何做才能避免房屋被强制拆除呢?

  其实,结合凯诺律师办案的情况来看,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并非都没有征兆,只要当事人对征收方的征收行为引起重视,那么,我们还是有机会守住房屋的。一般情况下,相关部门在强制拆除房屋之前,以下几个文件肯定是不会少的。

  第一个,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

  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关部门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如果迟迟没有就补偿事宜协商成功,那么征收方肯定会将被征收人的房屋先口头上认定为违法建筑,将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以后,当事人就会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该决定书中一般会明确要求被征收人在一个星期内自行拆除房屋,否则将强制拆除。

  可实践过程中,有很多被征收人在收到这样的文件时,往往会无动于衷,总认为只要自己不拆除,那么相关部门就不会拿自己怎么着,但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被征收人既然收到了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那么征收方就已经做好了强制拆除被征收房屋的准备,只要被征收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针对该文件提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等,那相关部门就会随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来达到征收目的。

  所以,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收到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之后,一定要对该文件引起重视,这一份文件只要被征收人拿到手,那就意味着对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产生了实际的影响,被征收人若不想房屋被相关部门强制拆除,那就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只有这样,我们的房屋才有可能会得到保障。

  第二个,强制拆除危房决定书

  对于农村老旧房屋,倘若被征收人因补偿不合理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迟迟不愿意搬迁的,那么征收方就会针对被征收人的房屋申请危房鉴定,然后将被征收人的房屋鉴定成危房,房屋一旦被鉴定成危房,被征收人就会收到一份房屋被鉴定为危房的文件,甚至会收到强制拆除危房的决定,一般在该文件中会要求被征收人尽快搬离危险房屋,而征收方也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催促被征收人搬迁。

  与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一样,无论在房屋被鉴定为危房之后,被征收人收到了什么样的文件,这都是征收方强制拆除房屋的征兆。所以,被征收人在收到这些文件时,一定要对此引起重视,可以马上先咨询专业律师,听听专业律师的意见,避免自己的房屋被强制拆除。

  第三个,征收补偿安置决定

  当然了,如果征收程序合法,征收方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为了推进征收工作,可能也会按照法定程序先针对未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被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收到征收补偿决定,那说明征收方对被征收人下了最后通牒,被征收人需要按照征收补偿决定中的内容去做,比如在规定的期限内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要么就是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搬迁,交出房屋。

  从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征收补偿安置决定是一份对被征收人合法权益产生很大影响的文件,如果被征收人无视该文件,或者觉得该文件不重要,觉得只要自己不签协议,不搬迁,征收方肯定会妥协,征收方就拿自己没办法,那么就大错特错了。

  一般情况下,被征收人在收到补偿决定之后既没有按照补偿决定中的内容去做,也没有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或是确认该文件违法,那么,只要法定期限届满,征收方可能随时就会申请法院强制拆除被征收人的房屋(不过,也有被征收人刚收到补偿决定,征收方就强制拆除房屋的情况,这种显然是不合法的),房屋一旦被拆除,虽然被征收人也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多多少少对我们争取满意的补偿有所影响。

  所以,凯诺律师最后提醒大家,征地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补偿不满意而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包括房屋内外的照片,相关部门下发的征收文件(土地征收预公告、补偿安置方案)等等,然后对征收方下发的对被征收人有影响的文件,尤其是上述三个,要引起重视,尽可能地守住我们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