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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拆迁纠纷律师:城中村改造中,一定要知道这几点
发布日期:2024-09-06点击率:57

  北京农村拆迁纠纷律师:城中村改造中,一定要知道这几点

  城中村改造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提升老百姓的生活质量,改善其居住环境。不过,按照去年相关部门在相关文件中提到的,城中村改造需要从实际出发,采取拆除重建、整治提升、拆整结合等方式推进。

  对于涉及拆除重建的,相关部门需要严格按照要求推进,不能以任何理由强迫老百姓搬迁上楼,不能以任何方式让老百姓搬迁。当然了,若想在城中村改造中不吃亏,拿到合理的补偿,老百姓自己也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大家都签我也签

  城中村改造是民生工程,一般情况下,只有达到了签约比例才能申请改造,才能启动改造工程。具体的签约比例是多少,每个地方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是签约比例必须要达到92%,有的则是80%、85%,有的甚至则是需要达到95%才可以申请改造。

  但无论地方规定的签约比例是多少,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认真对待,千万不要看见别人签了协议,自己也就签了协议,这对自己是非常不负责任的,一旦日后签约人数达到了地方规定的比例,那么该协议马上就产生了法律效力,相关部门就会按照协议上面的补偿数额对自己补偿。

  二、补偿不合理,非得拖到房屋被强拆

  城中村改造虽然是一项民生工程,但是在此过程中,也会出现相关部门强拆被征收人房屋的情况,尤其是在被征收人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拆迁补偿不合理,是非常常见的法律问题,而且无论是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还是其他普通的征地拆迁,许多被征收人都会认为拆迁补偿特别的低,于是便选择了拒绝与他们签订协议。

  按理说,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是被征收人的权利,也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最直接的方式。但是,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有绝大多数被征收人就是一味地等待,希望通过这种拖延的方式,来试图让征收方提高拆迁补偿。可从实践过程中来看,如果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什么都不做,只是就这样干巴巴地等着让征收方主动提高补偿,那就是天方夜谭。因为,这种等待不仅不会提高补偿,而且房屋还有可能会被征收方给直接强拆。

  虽然,房屋被强拆后,被征收人仍然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但相对于房屋没被拆之前来说,房屋被强拆后再维权,会给维权增加难度。所以,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城中村改造中,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在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后,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听听律师的意见,倘若有必要维权,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相应的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三、别人选择安置房自己也选择安置房

  另外,城中村改造中,被征收人也是有选择补偿方式的权利,被征收人可以选择产权置换,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许多被征收人在选择补偿方式时,会非常的迷糊,不知道自己究竟应该选择哪一种补偿方式才好,于是便就观看别人都选什么,于是自己也就跟着选择什么补偿方式。

  但是这里凯诺律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究竟是选择货币补偿,还是选择安置房,需要结合被征收人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看,不要盲目地看别人选择什么,自己就选择什么,这其实是非常不明智的做法,一旦日后出现问题,想要再反悔重新选就不太可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