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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房屋拆迁中,一定要注意的几点
发布日期:2024-05-30点击率:113

  北京专业拆迁律师:房屋拆迁中,一定要注意的几点

  房屋拆迁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也关系着国家的利益,所以,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上房屋、单位征收,我国均对此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且在法律法规中均对征收程序以及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按理说,无论是征收方还是被征收人均应当要严格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实施,比如征收方应当要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救济权等,遵循“先补偿、后搬迁”原则,将所有的征收程序全部履行到位等。被征收人也应当要按照法律法规去做,不该做得不去做。

  可是实践过程中,却往往出现了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尤其征收方,常常以各种理由侵害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说常常只履行部分征收程序,而选择性的遗忘对被征收人权益会造成一定影响的征收程序。对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以下几点,被征收人一定要牢记,避免自己在征地拆迁中吃亏或者是因自己不当的行为给自己造成重大损失

  一、征收范围确定后,一定不要对房屋进行扩建、翻建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也就是说,只要相关部门在征收范围内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了广大被征收人征收目的、征收范围等事项,那么,被征收人就不可以针对在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扩建、改建,甚至是翻建了,这是绝不允许的,这种行为,很有可能会被认定为牟取拆迁款的行为。

  但是实践过程中,有的被征收人为了拿更多的拆迁补偿,在确定征收范围,即看到征收决定之后,又会对房屋重新进行修建,或者说是对房屋进行扩建,甚至是翻建,很显然这是不合法的行为,一旦日后被相关部门发现,那么一定会对此部分房屋进行调查、认定,一旦被认定为是征收范围确定之后建的违法建筑,这就对被征收人非常不利了,不仅房屋可能保不住,而且这些买建筑材料的钱也有可能会打水漂。

  从上面的第十六条规定中我们看到,翻建、扩建的房屋一般都是没有补偿的。因此,凯诺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在遇到拆迁之后,千万不要为了增加补偿,而违反法律法规,否则到头来可能一分钱的补偿都拿不到。

  二、被征收人应当要配合征收方调查房屋的情况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从这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在确定征收范围之后,相关部门需要针对征收范围内的房屋进行调查,需要弄清楚征收范围内的房屋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的区位、房屋面积、房屋用途等等,此项活动需要被征收人的参与,同时也需要被征收人的配合。

  征收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所以,广大被征收人在遇到征收以后,一定要积极地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同时也要积极地参与其中,一来是可以及时发现相关部门在此过程中有没有弄虚作假,二来也是监督他们的工作,一旦发现他们有违法违规的行为,我们可以第一时间发现并向上一级有关部门反映。

  不过,实践中,有的被征收人却会以各种理由拒绝参与其中,也不愿意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这其实是对自己不利的,万一日后因你的这种不配合的行为,导致征收方出具的调查结果上有出入,那就会相当的麻烦。所以,这一点大家应该要注意一下。

  三、对房屋评估一定要考虑到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中的规定,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应当考虑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那也就是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中,被征收人最终能拿到多少补偿都是由评估机构来评估确定,所以,评估环节对被征收人来说就至关重要。因此,凯诺律师提醒大家,在整个拆迁过程中,大家一定要积极地参与到其中,尤其是评估环节,包括评估机构的选定,评估方式的确定等等。

  在选定评估机构后,评估机构就需要结合被征收房屋的具体情况来出具最终的评估报告。这里,凯诺律师还要提醒广大被征收人一下,评估过程中,一定要认真审查评估机构是否有考虑到房屋的用途、面积等等因素,是否有将院子(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可能附带一个小院子)纳入在评估范围内,这是很关键的一点,如果没有,那补偿一定会少很多。

  因此,在发现评估机构没有将影响自己补偿的因素考虑进去的时候,那么一定要及时地提出来,若评估机构以各种理由或是借口拒绝将此考虑进行,我们则可以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反映。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想要告诉大家的是,无论是国有土地征收还是集体土地征收,都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所以我们作为被征收人,一定要认真对待,同时也要遵纪守法,万不可在征收范围确定后,对房屋进行扩建、翻建等,避免日后影响自己的利益。当然了,遇到问题也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如有必要,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