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律师
成功案例
凯诺公告
两个月喜获满意拆迁补偿,山东当...
山东济宁市微山县当事人,凯诺土...
儋州峨蔓镇当事人,凯诺土地律师...
河南开封金茂广场当事人,凯诺行...
中山市三乡镇当事人,凯诺土地律...
沈阳于洪区当事人,你们的土地承...
舟山岱山县当事人,你的与国资公...
济南市大桥街道当事人,你们的村...
山西忻州市解原乡当事人,你们的...
安徽马鞍山含山县当事人,你的宅...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诺德中心一期三号楼1003 (地铁9号线科怡路站C口出)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电话:400-678-5000
QQ :1654176209
邮编:100071
E-mail:bjcls@163.com
北京拆迁征地律师:补偿安置协议内容都有哪些?
北京拆迁征地律师:补偿安置协议内容都有哪些?
在征地拆迁中,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可谓是被征收人与征收方之间的最后一道程序,协议一旦签订,那么则意味着以后的征收就与被征收人没有多大的关系了(当然这也只鉴于征收方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后,依法及时地给予被征收人了合理、公平的补偿)。
所以,在这里凯诺律师要提醒大家,在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之前,为了避免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一定要及时地审查补偿标准是否合理,补偿是否公平,补偿安置协议中的内容是否完整,是否明确,具体的违约责任有没有明确在协议里等等。
如果被要求签订的补偿安置协议是空白的,或是补偿安置协议内容中并没有具体的拆迁补偿金额,或是安置房具体的位置、面积、朝向,甚至是违约责任等,那么,该协议从原则上来说是不合法的,签订这样的协议,通常对被征收人来说有很大的风险。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一般一份合法的补偿安置协议中,上述内容是不可少的。实践中,倘若相关部门要求你签订这要样的协议,那么,被征收人则可以拒绝与相关部门就补偿签订书面的协议,这也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一种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