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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土地征收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国土资源厅却选择性公开?自然资源部:重新作出答复
发布日期:2023-08-07点击率:81

  北京农村土地征收律师: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国土资源厅却选择性公开?自然资源部:重新作出答复

  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后,如果相关部门不予公开怎么办?

  【基本案情】

  蒙某某是贵州省某市某区的村民,其在当地拥有合法的房屋与土地。2017年,当地相关部门为了地方发展,建设某金融中心,决定对蒙某某的房屋及土地进行征收。一直以来,蒙某某都非常期待自己家也能被征收,也希望通过征地拆迁能提高自己家的生活质量,改善一下居住环境。但是让其没有想到的是,此次征地拆迁并非如其想的那般好,尤其是在看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彻底没有了之前的期盼之心。因为,补偿安置方案中的补偿标准远远没有其预期的那么客观真实,蒙某某心想,如果按照征收方给出的这个补偿标准对进行补偿安置的话,那其的生活质量肯定又要倒退几年,好不容易家庭经济条件好了起来,不能因为征地拆迁又给倒回去,所以,蒙某某为了自己的生活水平不降低,便没有同意与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条件,也没有与征收方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但是让蒙某某没有想到的是,其拒绝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行为,在征收方看来是影响了他们的征收工作,于是在此期间,就不停有的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找蒙某某,希望就补偿事宜与蒙某某能再次协商,虽然蒙某某也选择了与他们积极地协商,但是协商几次后,终是一点结果也没有。所以,为了尽快解决补偿事宜,蒙某某便决定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随后,其便启程前往北京寻找专业的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经过一番寻找与打听,蒙某某联系到了凯诺律师,在与凯诺律师沟通后,蒙某某便随即委托了凯诺律师,希望凯诺律师能尽快地帮助自己。

  【复议过程】

  但由于相关的征收信息不明确,所以,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指导蒙某某向相关部门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相关部门能依法公开涉及与蒙某某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文件,包括建设用地项目呈报材料、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书四方案、征地批复等材料。半个多月后,相关部门作出答复,但是该答复中只说公开征地批复,其余的政府信息与相关的材料,不予公开,建议向区政府及其他的相关部门申请公开。

  面对相关部门的答复,凯诺律师与蒙某某早就料想到了,随后,凯诺律师便指导蒙某某向自然资源部提起了行政复议。

  针对本案件,凯诺律师认为,相关部门作为此次征地活动的履职部门,作为制定并保存蒙某某所申请事项相关材料的机关,应当要依法对蒙某某所申请的事项予以公开,可是相关部门在此过程中,却只公开了征地批复文件,却没有公开其他涉及蒙某某的相关材料,并且还将自己的责任推诿给其他部门,这明显属于未完全履职的表现,不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复议结果】

  最终,自然资源部经过审理,维持了相关部门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的第一项,撤销了《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中的第二项,并责令其在收到复议决定后的法定期限内,重新对蒙某某的申请作出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