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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直接将补偿打入农民账户,申请信息公开却被拒?省政府:撤销其作出的告知书,责令重新作出
发布日期:2023-06-21点击率:244

  北京农村房屋拆迁律师:县政府直接将补偿打入农民账户,申请信息公开却被拒?省政府:撤销其作出的告知书,责令重新作出

  【基本案情】

  彭某某是河南省人,其是某县城一村民。2018年,当地政府以修建高速公路、新建工程等为由,征收了彭某某等30多户村民的承包地。彭某某在征收之前想着,修路是个好事,利国利民,而且还可以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但是让绝大多数被征地农民没有想到的是,在整个过程中,都没有看到过任何的征地公告、补偿安置方案,征收方只让自己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安置协议中的补偿标准非常的低,压根就无法保障自己以后的生活水平。

  所以,彭某某等多人便没有与相关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本想着,可以借此机会让他们提高补偿标准,但不成想,征收方竟然将特别低的补偿直接打入了其的银行账户中。自己银行账户突然多出来一些钱,彭某某也是非常的纳闷,于是便开始询问,经过一番询问才得知,原来这些钱是征收方打入的,面对这种情况,彭某某非常的气愤,但其也保持了一定的理性,因为其知道,这笔补偿款不能动用,否则就会对自己不利。

  但若想遏制住他们违法征收的行为,就必须要启动法律程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于是,在与其家人商量过后,决定找北京拆迁律师来帮助自己,经过一番查找与对比,最终,彭某某与凯诺律师取得了联系,经过一番电话沟通,凯诺律师已经知道了是怎么回事,虽然通过办案经验判断,相关部门存在违法征收的嫌疑,但毕竟没有实地调查,手里也没有相关的材料证据,所以究竟有没有违法行为不能太过果断。

  因此,凯诺律师在与彭某某沟通过中,彭某某便决定拿着材料来北京当面与凯诺律师再次进行沟通。几天后,彭某某不远万里来到了北京凯诺律师事务所,与凯诺律师就案件具体情况进行了沟通。经过一番沟通,彭某某非常认同,凯诺律师的说法,便决定先让凯诺律师去现场实地调查一番,随之与凯诺律师就签订了前期调查合同。

  【复议过程】

  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第一时间便前往彭某某所在地进行了实地调查,根据实地调查的情况下,以及彭某某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凯诺律师初步判断,征收方的征收存在违法行为。于是便将此种情况又与当时在场的彭某某进行了沟通。

  回京后,凯诺律师又针对该案件进行了研究与分析,并制定出了一套维权方案,针对该维权方案,彭某某是非常地认同,于是,其又不远万里来到了北京,与凯诺律师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凯诺律师介入该案件后,由于手里的证据有限,于是便第一时间又指导彭某某向有关部门申请了政府信息公开,希望相关部门依法及时公开与此次征收相关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此次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的批复文件以及相关的审批文件、安置补偿方案等。

  但遗憾的是,相关部门竟然拒收了彭某某邮寄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针对相关部门的行为,或许对彭某某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但对凯诺律师来说,已经习以为常。因此,凯诺律师不断的安慰着彭某某,希望其放宽心,以好的状态应对接下来的维权。在凯诺律师的不断安慰下,彭某某最终也算是安下了心来。

  针对相关部门拒收信息公开申请书的行为,凯诺律师在与彭某某沟通过后,决定指导其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省政府作出复议决定,认定县政府的拒收行为违法,并责令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对政府信息公开作出处理。

  同年7月,县政府作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称公开事项应向其管辖的镇政府申请,针对县政府的行为,凯诺律师认为,其是在推脱责任,于是凯诺律师再次指导彭某某向省政府提出了复议申请,要求撤销该答复书并责令县政府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

  【复议结果】

  2019年4月,省政府恢复审理该行政复议案件,最终省政府认同了凯诺律师的观点,并作出决定:撤销县政府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告知书》,并责令其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答复。

  【律师说法】

  事实上,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中,被征收人经常会遇到上述的烦恼,但是凯诺律师提醒大家,相关部门拒不答复议信息公开申请,拒不公开征地拆迁相关的信息材料,那么就是严重侵犯被征收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作为被征收人,千万不要因信息的不对等,从而放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权利,一定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并及时地收集证据材料,然后,通过分析材料等,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