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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租的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有三点需要做
发布日期:2023-05-06点击率:215

  北京城市房屋拆迁律师:租的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有三点需要做

  近日,有一位当事人在线上咨询我们律师说,自己租的是民房,已经住了三、四年了,但是8月份通知让搬迁,说是城中村改造项目,但由于自己与房东没有沟通好,所以就一直没有搬迁,可是过了一段时间相关部门在自己没在家的时候直接强制拆除了房屋,导致自己房间里的很多物品丢失了,自己买的一台台式电脑也被弄坏了,这种情况应该要怎么办啊?

  事实上,房屋被突然强拆的情况在实践中非常地常见,很多当事人在与房东或是与征收方就相关事宜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没有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时候,个别征收方为了尽快达到征收目的,通常会在被征收人不知情、未经被征收人同意的情况下直接与房东签订补偿协议,或是直接强制拆除房屋,这就导致被征收人、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受损。

  其实关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无论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否属于居住人,相关部门均应当要保障居住人、被征收人(即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这是征收原则,任何人、任何单位都不能违反。可实践中,却常常有人踩着法律的底线侵害承租人、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在征地拆迁中,如果承租人遇到相关部门未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就直接强拆了租赁房屋该怎么办呢?

  一、积极取证

  房屋被强制拆除后,无论是承租人还是被征收人一定要积极地取证。强拆事关自己合法权益,如果征收方在强拆之前并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没有保障自己的救济权,那一定是不合法的行为,此时作为被征收人就需要积极地取证,不能坐着干等。

  被征收人可对强拆后的房屋进行拍照,如果征收方在强拆之前并没有做财产保全,那么建议被征收人最好对屋内物品列个清单,倘若自己在强拆现场,并没有被相关部门限制人身自由,那么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对强拆现场进行拍照、录像。

  另外,凯诺律师还建议大家一点,就是房屋征收过程中,征收方的强拆行为一般发生的都比较的突然,所以在与征收方就补偿事宜没有达成协议的时候就需要开始取证了,比如保存好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租赁合同以及购买过物品的票据等,最好列一个清单,这样日后可有效维护我们的权益。

  二、积极报警

  房屋被强拆后,无论自己是承租人还是房屋所有权人,只要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那么都需要及时拨打110报警,警察有保护我们公民人身安全及合法财产的义务。接警后,我们可要求他们查处相关部门违法强拆的行为,甚至是阻止他们的违法行为,如果不知道是谁强拆的,我们还可以要求他们为我们找到强拆主体。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报警的时候,需要对报警电话进行录音,这也是收集证据的一种方式,一旦遇上警察不出警,出警慢,甚至是出现其他不作为的行为,那么这就是我们可以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或是投诉,甚至是启动法律程序获得胜利的证据。

  总之,房屋被强拆,或是强拆行为正在发生我们都有必要打电话报警,这是我们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第一步,只要找到强拆主体,确认他们的强拆行为违法,那么我们便可以通过提起行政赔偿之诉要求他们赔偿因强拆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积极采取法律措施

  完成上述两步后,我们可要及时地咨询专业律师,需要注意的是,收到限期拆除决定、补偿决定等影响自己权益的文件,同样也要咨询专业律师,千万不要对这些文件置之不理,因为通过询问专业律师,可初步判断出此次征收是否合法或违法,做出的文件是否合法或违法,掌握住了具体的违法点,那么我们才能具有针对性地启动法律程序,如在60日内向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在六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