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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企业拆迁律师:2023年征地拆迁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发布日期:2023-02-07点击率:252

  2023年农历新年马上就要到了,随着生活逐步地恢复正常,春节过后,征地拆迁项目肯定会与日俱增。去年12月份,北京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就提到了,基建建设是2023年经济的重中之重,所以这也就意味着,年后有一部分老百姓要遇上拆迁了。

  想必大家都知道,征地拆迁事关老百姓的权益,不管是哪一步征收程序走错或是没有落实到位,都有可能会让被征收人的权益受到侵害,所以无论是集体土地征收,还是国有土地征收,都应当要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另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三条对房屋评估也作出明确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鉴定工作,并对出具的评估、鉴定意见负责。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房屋征收评估、鉴定活动。与房屋征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但是实践征收中,却有这样的情况,就是国有土地征收、集体土地征收中存在未批先建、未批先占,补偿不合理、信息公开不透明,如未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征收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补偿标准不明确、房屋评估不公正、不公平等。

  很显然上述内容提到的几种行为自然是不合法的。那么,被征收人面对信息公开不透明,补偿不合理,评估过程不公正、不合法时应当要怎么办呢?

  凯诺律师告诉大家,广大被征收人可以先向上一级有关部门举报或是投诉,一般只要投诉事项真实,相关部门会受理核实的。

  比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七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都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不过,针对征地拆迁中出现的违法行为,一般相关部门在接到举报后,应当要依法立案查处调查,立案调查时需要做到公开透明,只有坚持做到这样,只有将权利全部暴露在阳光下,那么老百姓才能踏实,相关部门的公信力也才能提高。

  根据《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工作规程(试行)》中的规定,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应当遵循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文书规范。

  另外,还需注意的是,要立案调查核实阶段,执法人员需要对现场勘验、摄像、拍照以及询问等,在调查、核实时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不能敷衍了事。

  实践中,倘若相关部门未对投诉之事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那么作为被征收人可以在专业律师的帮助下启动法律程序,如在60日内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在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凯诺律师最后需要提醒大家,不管遇到什么纠纷,什么违法行为,一定要把握好维权时间,一般情况下,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等,都是有期限的,要想保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要在期限内提起,一旦错过法律规定的期限,那么被征收人的权益可能很难再得到保护。

  因为在实践中,像错过法律期限想再起诉的人比比皆是,但是最终都是无疾而终。所以,大家一定要有很强的时间观念,只要控制在期限内,那么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自然就有可能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