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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河南、贵州、江苏等地的不少老百姓咨询凯诺律师说,当地要扩宽马路,占用了自家一亩土地,地上还有青苗、果树,可是听人说政府占地没有补偿费用,这是不是真的?而另外一些人则问土地的补偿费是多少,一亩能给多少补偿、补偿都包括哪些等之类的问题。
修路占地究竟有没有补偿
这里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无论是修路占地,还是修高铁、建飞机场占地,又或者是因其他公共利益需要占用土地的,一般都需要给予土地使用人或是房屋所有权人合理、公平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48条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那也就是说,凡是占用老百姓土地的,相关部门都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给予当事人合理的补偿,而不能以各种理由不予补偿,在补偿没有落实的情况下,一般是不会批准征地的。所以,不给予补偿的说法是不正确的,这里也提醒大家,千万不要道听途说。
补偿款项都包括哪些
土地征收一般都是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所以,应当要全方位的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包括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及农村村民住宅费等,同时还要安排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
《民法典》第243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村民住宅的补偿费是单独补偿的,而土地的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在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则是通过当地制定的区片综合地价来确定。因每个地方跟每个地方的发展水平都不尽相同,所以在《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并没有规定统一的补偿标准。因此,征收土地时,每一亩的土地补偿费是多少,一般就需要查看征地区片地价了。
因土地的补偿和安置补助费都关系着被征收人的利益,所以,新《土地管理法》中还规定,地方在制定区片综合地价时必须要结合土地的实际情况,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而且第三年就需要调整一次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是重新公布一次(对于全国各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此前我们都有发布过,大家可以在本公众号中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