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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拆迁律师:如何判断国有土地上房屋是否被合法征收?被征收方该如何维权?
发布日期:2019-08-09点击率:675

  城市要发展,征收拆迁是必然的,但是,面对征收方具体的征收工作是否合法,老百姓似乎并不能准确辨别。近期就有很多被拆迁户咨询,自己住的好好的房子说征收就要被征收了,不知道是不是合法,更不清楚房屋被征收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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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分为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所以征地拆迁在我国分为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两种。今天凯诺律师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为大家详细讲解如何判断房屋征收是否合法?主要从以下几点辨别:

  一、征收的目的。首先,征收房屋是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一般是因为国防、外交、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以及政府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非因公共利益,不能使用国家公权力剥夺公民财产,如果确实需要,则只能通过等价购买的方式。

  二、征收的主体法定的征收主体为市、县政府才有权依法作出征收的决定。在实践中,被征收方一定要弄清楚征收方的主体是否合法,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不是征收的合法主体,其所下达的征收通知不具有法定效力。

  三、征收决定与征收补偿方案的作出与公布前期进行有效调查后,由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并报市、县人民政府,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方案进行讨论并予以公布,以征求公众意见并根据公众意见修改补偿方案。在此环节中,被征收方要明确自己具有提出建议的权利,对于征收决定与补偿方案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提出自己的观点,如果在实践中,征收方不公布征收决定与补偿方案,此时被征收方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要求其信息公开。

   四、协商补偿协议内容及签订在房屋征收部门和被征收人达成合议后,双方应当签订补偿协议,以明确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过渡期限等内容。补偿协议其实质是为合同,合同遵循公平诚信原则,双方要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协议内容,如果征收方采用胁迫、暴力等非法手段强制要求被征收方签订协议的,则属于非法行为,协议效力也不受保护。

   五、搬迁。合法的搬迁包括自行搬迁与强制搬迁。自行搬迁是指征收人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后,被征收方在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务;而对于强制搬迁是指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提行政诉讼也不提行政复议,同时在规定期限内也不进行搬迁。此时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我国搬迁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如果被征收方没有获得有效补偿那么此时可以拒绝征收方让其搬迁的通知,并且搬迁需要给予被征收人合理的搬迁期限,如果征收方为了提高工作效率暴力进行搬迁,此行为是侵害被征收方合法权益,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

  凯诺拆迁律师特别提醒:房屋征收拆迁对于一个家庭来说是一件大事,了解征收拆迁具体工作可以有效帮助我们审视行政工作是否合理合法,同时也可以明确自身在每个环节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如果征收方违规征收,此时被征收方可以向其上级进行复议,要求上级撤销变更其作出的行政决定,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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