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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职权导致的人身伤害或是财产损害的,是可以要求国家赔偿,相关单位也会依据相应的法律规定给予赔偿,然而,却不知道会不会被扣税,因此,想必大家都想知道,关于国家赔偿是否征税和收费?
一、国家赔偿是否征税和收费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对受害人依法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十一条赔偿请求人要求国家赔偿的,赔偿义务机关、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不得向赔偿请求人收取任何费用。对赔偿请求人取得的赔偿金不予征税。
二、国家赔偿范围
根据新修订的《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国家赔偿的方式
确定赔偿的标准后,就要确定赔偿的方式,主要有三种:
1、支付赔偿金;这是国家赔偿的最主要方式,是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
2、返还财物;如果被侵权人的财物还存在,并且能够返还时,应该返还财物;
3、恢复原状;应当返还的财产被损坏,能够恢复原状的,应该予以恢复原状。除以上几种常用方式外,在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并造成精神损害时,还应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来源:快传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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